(新春走基层)花馍添年味 生肖闹新春:秦皇岛宝妈巧手蒸“新年兔”花馍******图为苏维娜正在制作“新年兔”花馍。 刘枫 摄图为苏维娜做好的花馍。 熊浩森 摄图为苏维娜制作的“发财兔”和“醒狮兔”花馍。 刘枫 摄图为苏维娜做好的花馍。 熊浩森 摄图为苏维娜做好的花馍。 刘枫 摄图为苏维娜展示做好的花馍。 刘枫 摄
1月12日,河北秦皇岛市民苏维娜正在制作“新年兔”花馍。苏维娜是一名宝妈,自2015年自学花馍制作开始,每逢佳节都会蒸各种花馍分享给亲朋好友。2022年,她曾以“冰墩墩”和“雪容融”为原型,用南瓜、菠菜、牛奶、蝶豆花、甜菜根等食材,蒸出颜值与美味兼具的软萌“冰墩墩”和“雪容融”花馍。
苏维娜称,在以面食为主的北方沿海地区,过年蒸馒头、蒸花馍是很多家庭延续的过年习俗,每当打开热气腾腾的蒸锅,花馍就会带着浓浓的年味儿,为新一年增添喜气。(文/李洋 图/刘枫 熊浩森)
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希斌涉嫌受贿、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******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、挪用公款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希斌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、行署专员、林管局局长,大兴安岭地委书记,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,哈尔滨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以及利用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,谋取个人利益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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